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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4日 15时11分33秒 作者:杨树樊 来源:教务处 访问次数:2115264次

 

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院内各系部:

经学院研究,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于2017110-13日进行。为了期末考试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7110日(星期二上午):0900-1030

2017111日(星期三上午):0900-1030

2017112日(星期四上午):0900-1030

2017113日(星期五上午):0900-1030

二、考试地点

 

教学楼、图书馆

三、考试工作人员

  考:邓 

  考:袁应柏

副主考:黄锋

巡视员:王骏  边清泉  敬素清  龚兰兰  刘洪秀

  务:谭坪  吴兴惠  蔡汶君

考务办公室设在行政楼二楼教务处。

四、监考人员名单

顾妍枫、雷军、林玉蓉、高杰、罗红梅、郭宇、朱巧、董艳军、樊海霞、苟晓梅、丁思宇、秦玉桥、赵俊杰、张霞、潘飘、蹇欣洲、胡琴、李晓雪、宋玉婷、冉佳卉、张倩、胡从兵、岳箐雯、熊超有、何建平、廖洁、赵芸妍、邓溧、何晓涛、汪元伦、王成健、熊鑫、陈怡宏、周艳秋、刘华、王崇庆、、常晋、唐春燕、赵云、刘娜、潘德琴、田伟、张萍、曹海兰、廖文溪、朱仪、狄飞、郑佳林、唐莉蓉、马剑、许亭婷、席忠超、胡琼丹、郭姝晗、汤雪峰、杨树樊、刘翔、江春雷、曾龙元、张庆辉、韩霜。

 

五、考试工作人员及监考人员注意事项

1、请所有考试相关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务必于201719日下午1500整到教学楼111教室参加考务工作会,不得缺席。

2、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监考的人员请在201716日前通知教务处,并且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不得私自调换监考人员。

六、考生注意事项

1、各位考生认真学习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我院《考试管理办法》,诚信参考。

2、考生考试时必须带上有效证件(学生或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考。

3、考生必须尊重考场工作人员,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于开考前10分钟进入考室,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室,开考50分钟后方可交卷退场。

4、考生考试期间不得上厕所,杜绝考试作弊,严禁携带一切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考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5、考生不得穿拖鞋、背心进入考场。

附件12016-2017-1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xls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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