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 年 4 月 21 日
地点:马克思主义学院毛概教研室
主题:第三届全国高校青教赛一等奖 “中国法制史 — 亲亲得相首匿原则” 专题学习
参与人员:教研室全体教师
记录人:赵双
一、学习背景与目的
当前,高校思政课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一方面,新时代大学生思想活跃、价值多元,对思政课的趣味性、针对性、实效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传统“填鸭式”教学模式已难以满足学生成长需求;另一方面,教育部持续推进思政课改革创新,强调要强化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教学能力,推动思政课与专业课程深度融合,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思政元素,实现价值引领与知识传授的有机统一。
第三届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是我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展示的最高平台,其中文科组一等奖课程《中国法制史——亲亲得相首匿原则》,以其清晰的教学思路、创新的教学方法、深厚的文化底蕴和鲜明的价值导向,成为高校课程教学的典范。该课程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理念相结合,将历史知识与价值引领相融合,既展现了专业课程的学术深度,又凸显了思政教育的育人温度,与毛概课程“立足传统、面向现代、立德树人”的教学目标高度契合。
作为思政老师,我们肩负着传播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培育学生家国情怀和法治意识的重要使命。当前,教研室部分教师在教学中仍存在教学方法单一、传统元素挖掘不深、理论与实践结合不紧密等问题,亟需通过学习优秀教学案例,借鉴先进教学经验,补齐教学短板,提升教学水平。为此,教研室特组织本次集中学习活动,为全体教师搭建学习交流、共同提升的平台。
二、获奖课程核心思路与教学创新解析
在教学内容设计上,该课程打破了“就历史讲历史”的传统模式,实现了“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理念”的有机衔接,内容丰富且具有针对性,主要体现为三个“结合”:
一是历史与文献相结合。授课教师不仅梳理了“亲亲得相首匿原则”的历史发展脉络,还引用了大量经典文献资料,如汉宣帝“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患祸,犹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的诏令,以及《唐律疏议》中“诸同居,若大功以上亲及外祖父母、外孙,若孙之妇,夫之兄弟及兄弟妻,有罪相为隐;部曲、奴婢为主隐,皆勿论”的规定,通过文献解读,让学生深刻理解该原则的法律内涵和思想渊源,增强了教学内容的学术性和权威性。同时,对比分析了汉代与唐代该原则的差异,清晰呈现其发展完善过程——汉代仅限于父母子女、夫妻、祖孙之间的双向容隐,尊长隐匿卑幼死罪需上请廷尉;唐代则扩大了容隐范围,涵盖同居亲属、大功以上亲及部曲、奴婢为主人隐匿,且根据亲属关系远近区分处罚程度,增设谋叛以上重罪不适用容隐的限制,让学生全面把握该原则的演变逻辑。
二是理论与案例相结合。为避免教学内容枯燥抽象,授课教师选取了多个典型案例,如汉代“子匿父母案”、唐代“奴婢为主隐案”、现代“亲属作证豁免”相关案例等,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直观理解“亲亲得相首匿原则”在不同历史时期的适用场景和实践意义,将抽象的法律理论转化为具体的实践案例,增强了教学内容的趣味性和可读性。同时,通过案例对比,引导学生思考传统原则与现代法治的差异与联系,如传统“亲亲得相首匿”与现代“近亲属作证豁免权”的契合点,让学生感受到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价值。
三是传统与现代相结合。课程并未局限于历史知识的讲解,而是重点探讨了“亲亲得相首匿原则”的现代传承与创新,结合我国现行法律中“近亲属作证豁免权”“家庭美德建设”等内容,分析该原则在现代法治建设中的合理借鉴价值,引导学生认识到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并非过时的历史遗产,而是可以为现代法治建设提供智慧借鉴的宝贵财富,实现了“古今贯通”,增强了教学内容的现实意义。同时,明确指出传统容隐制度与现代法治的区别,如现代法治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特权,而传统容隐制度带有宗法等级色彩,引导学生辩证看待传统法律文化,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和法治观。
作为一门人文社科类课程,该课程始终将价值引领贯穿教学全过程,摒弃了“生硬说教”的方式,而是通过知识传授、案例分析、互动引导,实现了“润物无声、育人无痕”的育人效果。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我国古代法制蕴含着十分丰富的智慧和资源,中华法系在世界几大法系中独树一帜。要注意研究我国古代法制传统和成败得失,挖掘和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授课教师正是围绕这一要求,将价值引领融入教学细节:
一是培育学生的家国情怀。通过讲解“亲亲得相首匿原则”与“家国同构”理念的关系,引导学生认识到,传统社会中“孝亲”与“忠君”是相辅相成的,“孝亲”是“忠君”的基础,“忠君”是“孝亲”的延伸,进而引导学生将“孝亲敬老”的家庭美德与“爱国奉献”的家国情怀相结合,培育学生的家国情怀和责任担当。
二是培育学生的法治意识。通过分析“亲亲得相首匿原则”的合理性与局限性,引导学生认识到,传统法律文化既有精华也有糟粕,现代法治建设应坚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治国”的现代法治理念,培育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同时,通过现代案例分析,让学生明确现代法治对亲属关系的合理考量,理解法治与伦理的辩证统一。
三是培育学生的文化自信。通过系统讲解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精髓,让学生感受到中华法系的独特魅力,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对世界法治文明的贡献,引导学生增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培育学生的文化自信。同时,引导学生思考如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现代法治建设注入传统文化活力。
三、教研室研讨共识与教学启示
观看完获奖课程视频后,教研室全体教师围绕课程内容、教学方法、价值引领等方面展开了热烈研讨,结合教学实际,深入交流学习体会,形成了以下研讨共识和启示。
首先,教学必须坚持“价值引领”与“知识传授”相统一。思政课程作为高校思政课的核心课程,既要传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理论知识,更要注重价值引领,培育学生的家国情怀、法治意识、道德素养。获奖课程将“亲亲得相首匿原则”的历史知识与价值引领有机结合,为课程教学提供了重要借鉴,我们必须摒弃“重知识、轻育人”的教学倾向,实现“教书”与“育人”的深度融合。其次,教学必须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思政元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也是课程教学的重要资源。“亲亲得相首匿原则”蕴含的“孝亲敬老”“家国同构”“情理兼顾”等价值理念,与毛概课程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等教学内容高度契合。全体教师一致认为,应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与运用,丰富教学内容,增强课程的文化底蕴和吸引力。最后,教学必须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创新教学方法。传统“填鸭式”教学模式已难以满足新时代大学生的学习需求,获奖课程灵活运用问题导向、情境模拟、对比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充分调动了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升了课堂教学效果。我们必须打破传统教学模式的束缚,结合课程特点和学生认知规律,创新教学方法,增强课堂教学的趣味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教学改进
为将本次学习成果转化为教学实践,推动教学质量持续提升,结合教研室研讨共识和教学启示,特提出以下教学改进措施。
一方面要优化教学设计,丰富教学内容。全体教师结合本次学习经验,对自己所授课程的教学设计进行全面优化,重点突出价值引领,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思政元素,增加案例教学、实践教学内容,将“亲亲得相首匿原则”等优秀教学案例融入相关教学章节,实现“传统与现代”“理论与实践”的有机融合。每学期至少完成1次教学设计优化,教研室组织专人进行审核指导,确保教学设计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同时,建立教学素材共享库,收集整理优秀案例、文献资料、多媒体素材等,供全体教师参考使用。另一方面创新教学方法,提升课堂效果。全体教师结合毛概课程特点和学生认知规律,主动尝试问题导向、情境模拟、小组合作、多媒体辅助等多种教学方法,减少“单向灌输”,增加互动环节,提升学生的参与度和积极性。每学期至少尝试2种新的教学方法,并在教研室内部分享教学体会和效果。同时,加强课堂管理,优化课堂氛围,注重师生互动交流,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思想动态,调整教学节奏和教学方法。
五、总结
本次专题学习通过观摩第三届全国高校青教赛一等奖 “中国法制史 — 亲亲得相首匿原则” 课程,并开展集中研讨,全体教师系统学习了先进教学理念、精巧教学设计、灵活教学方法与深度思政融合路径,破解了传统课堂教学的诸多困惑,凝聚了教学改革共识,明确了改进方向。下一步,教研室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把优秀经验转化为教学实践,持续推进教学创新与课程思政建设,不断提升教学质量与育人水平,以高质量教学助力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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